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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記者 陳文偉 台北報導】近期民眾關切家中「大門」是否必須因應公安申報而拆除,內政部國土署今(27)日重申,居住空間的住家大門應以「不妨礙樓梯避難」為裝設標準,政府會持續輔導民眾落實居住空間合法使用,一方面確保自家及社區安全,另一方面也會持續與地方政府密切溝通,避免對民眾的生活造成困擾。在檢查過程中,民眾對於公共安全所提之建議,中央與地方一定會納入政策精進之參考,期盼藉由眾人力量,共同打造安全無虞的居住環境。
國土署在今(115)年4月2日邀集六都及相關公會團體討論,明確表示門拆不拆的檢查重點為「是否會妨礙樓梯避難」來進行判斷,檢查原則包括1.建築技術規則迴轉半徑的規定是在民國71年7月15日修頒且法不溯既往,適用於修法後申請興建或變更用途的建築物;2.鐵門外開半徑是否與逃生路線重疊,重疊者因會阻礙逃生動線,故有拆除之必要。
內政部為持續提升國民居住安全與防災韌性,自112年起公告8層以上未達16層的住宅類建築物,必須依法辦理公安檢查,以後每3年申報一次;114年將6至7樓的集合住宅也納入,申報頻率是每4年1次。
國土署最後強調,樓梯逃生避難空間是否暢通,這是民眾遇上意外發生時,可否順利逃生保命的重要關鍵。生命無價且人生無法重來,日常生活就必須落實各項防救災措施,若實際上確實會影響逃生動線者,請社區或民眾配合改善,共同維護眾人生命安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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